2018-2019-1 期末监考安排

添加时间:2019年01月03日 浏览:

各位老师:

  根据校教务处安排,期末统一考试将于2019年1月14日--1月20日进行,另有部分提前考试课程安排在第18周周五1月11日,具体监考安排见附件。请在11号楼监考的老师提前15分钟到教学科206取试卷,在其它楼号监考的老师提前30分钟到教学科206取试卷。如有事情不能按时监考,请自行与其他老师调整监考时间。因学生人数和班级增加,老师本学期需监考3—4次(含期中和期末),本学期监考场次多的老师,下学期将少排监考。


另:全部课程(包括实践课)都要录入平时成绩,且平时成绩占课程总评成绩的比例不少于30%,每门课程的平时成绩比例及考核方式需在课程教学大纲中加以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