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大学第九届陈国同奖励基金“育人典范奖”评选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1年05月14日 浏览:

各老师:

根据《温州大学陈国同奖励基金实施办法》,现就第九届陈国同奖励基金“育人典范奖”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条件

2020在学生育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在编在岗教职员工(包括专任教师、班主任、辅导员,行政管理、教辅及后勤保障服务人员等)

二、奖项设置及金额

序号

奖项类型

人数

条 件

金额(单位:元)

1

育人典范奖

10

工作满2年及以上

5000

2

育人典范提名奖

5

工作满2年及以上

2000

三、评选时间及程序

1.推荐阶段。根据评选条件,5月20日之前,请各部门或学院将推荐参评教师的电子版材料(附件1-3),统一发送至719309380@qq.com(备注“姓名+育人典范奖”)。

2.联评阶段。学工部牵头召开联评会议,确定“育人典范奖”初步名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审定阶段。初步评定的“育人典范奖”获奖名单报陈国同奖励基金评审工作组审定,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公布。

四、其他说明

1.相应荣誉的获奖时间限定于2020年度,即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获奖。

2.曾获得“育人典范奖”的人员(参照附件4),不再参评。

五、联系方式

武老师(学生科办公室11B223),咨询电话:86689303

 

 

化材学院学工办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