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寄送2018级拟录取研究生档案和政审表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8年03月29日 浏览:

请2018年化材学院拟录取的研究生于4月20日前将以下材料通过EMS(务必用EMS寄送)寄到温州大学化材学院(具体地址见调档函)。

应届生:

1、政治思想品德鉴定表 2、应届生档案证明。

往届生:

1、政治思想品德鉴定表 2、完整的人事档案

说明:思想品德鉴定表和应届生档案证明要完整填写并盖公章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