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3年10月13日 浏览:

各研究生、本科生团支部:

共青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的一项光荣任务,是党建带动团建的具体体现,也是团组织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深入贯彻党建带动团建的思想,积极认真为党组织输送更多优秀共青团员,将“推优”工作做到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青主义青年团章程》、《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将学院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的条件

推荐的重点是我院大学生中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且能起良好带头作用的2022级、2021级本科生共青团员和2022级、2023级研究生共青团员2020级本科生及2021级研究生原则上不再组织推优,采取自愿原则。

(一)推荐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思想上先进。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推荐对象应有1年以上的团龄,且已经递交入党申请书满6个月的共青团员。无宗教信仰。

2.道德品行上先进。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集体荣誉感,团结同学,在同学中能起良好带头作用;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违纪行为,无处分记录;主动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志愿服务。

3.发挥作用上先进。勤奋好学,增长才干,做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习成绩良好,上学期综测成绩在班级60%以内(化学创新班为前70%,研究生近一年志愿服务时长超过30小时的成绩可放宽到前70%),或者智育成绩相较于前一学期提升20%。无不及格课程。

4.执行纪律上先进。模范遵守团章团纪,认真执行团的决议,自觉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团的活动,表现突出、成绩明显。

5.认真落实“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荐。使‘推优’工作逐步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渠道,使共青团员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来源”的要求。28至35周岁青年入党,一般应听取所在团组织意见。

(二)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原则上可优先推荐:

1.符合上述所列条件且曾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荣誉称号,或在国际、国家、省级重要赛事或重要评选表彰中取得重大荣誉者可优先考虑;

2.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者,特别是在90周年校庆、亚运会等重大赛事服务工作中表现优秀者;

3.学院团委、各学生党支部可提名对社会、学校、学院做出其他特别贡献或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同学,经学院党委审核确认后作为推荐候选人参与推荐,指标名额单列。

4.在“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中表现优秀者。

5.每天坚持“学习强国”APP打卡学习。

(三)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原则上不作为推荐对象:

1.对马克思主义缺乏信仰、不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

2.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立场不坚定、态度不坚决的;

3.传播不正当或负能量言论的;

4.不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

5.长期不参加团组织活动、青年大学习、学习强国学习、不执行班团组织分配工作的

二、推选名额

团支部推优工作应体现专业和年级的差异性,确保质量,成熟一个,推荐一个。名额分配力求团组织推荐与党组织发展工作协调,确保年度推荐入党积极分子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年度计划发展党员数量的1.5倍。大一团支部“推优” 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团支部团员人数的20%。大二团支部团推优不超过18%,大三团支部团推优不超过15%。化学创新班可以在此基础上额外增加10%的名额。院级团学组织“推优入党”可单独设置部分名额,但需经班级团支部进行推优入党流程,赞成票超过总人数的50%方可予以认定。

三、推选时间和具体程序

1.推荐时间:10月12日—10月20日

2.推荐程序:

(一)班团推优

1.由团支部书记及班级带班党员(或驻班“团支部第一书记”)配合,组织召开入党积极分子推优评选会议(会议人数班级人数3/4以上有效),会议现场前方要悬挂统一的团旗作为背景

2.团支书进行推优说明,介绍班会主题和推优条件、推优流程,符合推优条件的团员(入党申请人)候选人从入学以来政治思想、学习情况、社会工作、志愿服务、道德品行、执行纪律等方面表现进行上台演讲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并客观的剖析自身存在的优缺点。

3.参会人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 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三分之一以上的候选人, 进入考察环节。

4.团支部委员会对推选出的候选人进行考察, 考察不唯票,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与班主任、辅导员进行讨论, 提出推荐排序名单。

5.会场拍照记录,上报所属学生党支部。

基本要求:各团支部严格对照条件推荐,认真落实,按时完成;各班团支部必须召开团员大会,尽可能邀请班主任、辅导员、学生党支部书记(带班党员)参议。各团支部以及各学生组织要高度重视此次推选,严格依据有关细则执行,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拉票贿选等行为的,取消其推选入党积极分子资格。

(二)支部审核

召开支委会或支部党员大会,对本次推优人选进行充分讨论,研究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名单。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间以支委会会议时间为准。

四、相关工作说明

1.当选者:按要求填写附件1《温州大学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审批表》纸质版(双面打印,手写)和电子版,电子版统一命名为班级+名字,并交给团支书。

2.团支书:按要求填写附件1中的团支部推优意见和附件2《温州大学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并于2023年10月19日前将附件1和相关表格(即附件1、附件2以及会议记录一式一份)电子版交到对接带班党员处。

3.带班党员:对纸质版材料整理核查,于10月20日前将提交党支部书记。

4.学生党支部:召开支委会或支部党员大会,对本次推优人选进行充分讨论,研究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填写附件2《温州大学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报学院党委备案。附件3请于10月21日之前发送给党员服务中心马聪莹同学电子邮箱1797834143@qq.com。

(以上纸质版材料报送同步报送)

附件:  2023-2024-1学期团推优工作附件.zip

附件1:温州大学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审批表

附件2:温州大学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

附件3:温州大学化材学院团支部推优大会会议记录表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党委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