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教育部培育资金项目及重点项目的通知

添加时间:2006年05月10日 浏览: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06年度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程重大项目培育资金项目及2007年度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的通知
     2006年度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程重大项目培育资金项目(下称“培育资金项目”)及2007年度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下称“重点项目”)申报工作已于近日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请者请到教育部科技司网站下载项目申报文件(教技司[2006]74号)(网址:http://www.dost.moe.edu.cn),并严格按申报文件要求进行项目申报。

2、培育资金项目申报条件按照《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程重大项目培育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教技[2004]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重点项目申报条件按照《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教技[2003]1号)的相关规定执行。以上两文件均可在教育部科技司主页(http://www.dost.moe.edu.cn)中的“政策法规”栏目查询下载。

3、今年教育部已对各类项目申请书格式做了相应修订,各项目申报单位须在教育部科技司主页的“下载中心”栏目下载最新项目申请书格式并按此格式填写申报。

4、申请培育资金项目,必须根据项目申请资助经费额度由学校按不低于1:1的比例配套研究经费;申请重点项目,必须根据项目申请资助经费额度由学校按不低于1:2的比例配套研究经费。

5、今年我省申报限额:培育资金项目1项,重点项目8项。为保证申报项目的质量,提高项目中标率,申请培育资金项目的应事先将申报材料送至教育厅审核,经同意后方可申报。重点项目每校均限申报1项,各校应组织专家进行严格的筛选,以确保申报项目质量。

6、申请项目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一式六份、附件材料二份及word文档1份,其中培育资金项目材料于2006年5月12日前送达教育厅高校科研师资处,重点项目材料于2006年5月18日前送达学校科研处待专家筛选。
                              科研处
2006.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