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6年教育厅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06年04月28日 浏览:

各学院、部门:

 

  2006年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我校主要申请B类即省教育厅一般项目中的自筹经费项目的申请,此类项目申报要求为:

  1、B类项目主要资助副教授(或相应职称)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

  2、项目的申请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的能力和精力,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有相应合理的学术梯队,并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在依托单位的聘任期须覆盖所申请项目的研究执行期;

  3、项目申请应成立项目组。项目组一般应由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参与人员的学科、年龄结构合理,并进行科学分工,能够通力协作、如期完成科研项目;

  4、申请项目须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先进可行,符合我省社会经济发展和学科建设的需要,已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工作条件,经费预算合理;

  5、申请人三年来立项(包括各渠道项目)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或不执行有关部门和学校科研管理规定的不予立项;正在承担国家级、省部级、教育厅项目的,不再给予B类项目立项;

  6、作为项目主持人原则上只能申报1个项目,作为主要参加者只能申报2个项目。

  二、实行限额申报,各二级学院限报一项,行政以处级部门为单位限报一项。科研处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确定上报项目;

  三、请各二级学院、行政部门按照限额进行初评,在第八页院(系)推荐意见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填写温州大学2006年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请清单签字、盖章后于2006年5月8日之前将申报材料送至茶山北校区行政楼317室;

  四、申报材料包括:

  1、《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请书》一式四份;

  2、浙江省教育厅2006年度项目立项承诺表一式四份(订在《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请书》后面);

  3、温州大学2006年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请清单一份;

  4、以上材料电子版请发送至wzukyc@126.com。

  五、校科研处申报截止日期:2006年5月8日;

  六、凡未按通知要求提交材料者不予受理。

 

科研处
200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