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校人事处开展2014年度温州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4年11月05日 浏览:

各位老师:
  根据温州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实施办法、温州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标准,现就201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聘对象
  学校自主组织开展专任教师系列、科学研究系列、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系列、实验技术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负责工程技术、图书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审计等其他系列的推荐和聘任。

二、聘任高级岗位数
  我校2014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可评聘总数为33人,其中正高级8人、副高级25人。具体学院可推荐名额如下:

商学院 法政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教师教育学院 体育学院 人文学院 外语学院 音乐学院 美术与设计学院 数学学院 物电学院 化材学院 生环学院 机电学院 建工学院 瓯江学院 城市学院 思政系列 其他系列 合计
3 3 2 4 2 5 4 2 2 5 9 8 2 5 4 6 6 3 5 80

说明:
  1.名额分配依据:综合考虑各学院现有人数、编制、高级职称比例、3582重点学科建设、近年人才引进数以及未来三年高级职称教师退休数等。
  2.思政系列3人,其他系列5人。
  3.申报特殊破格人员不占用学院推荐名额。

三、评聘组织机构
  我校按省教育厅要求实行三级评审制。学院考核推荐组、学科评议组、学校评聘委员会等分层次受理本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推荐、评审和聘任等相关事宜。

四、工作流程
  (一)学院评审推荐
  由于时间紧迫,请各学院(部门)见本通知后,尽快着手安排受理报名、评审推荐等各项工作。

  1.申报
  申报者认真填写《温州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报表》,并对应申报表各项内容的顺序提供证明材料,并确保其真实性。学历、学位、专业技术岗位职称证书、各类进修(访学)材料、育人工作、论文论著、科研项目、获奖情况、团队业绩、社会服务等相关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无法提供证明材料的内容不要填写。
  注:申报者勿修改申报表格式,如有申报人员个别内容无法填写的,请在2014年温大职称评审群(群号:151153016)与我们及时沟通。
  各申报老师请将《温州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报表》和《2014年度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名册(20141104)》于11月6日前发送到学院邮箱:hxx@wzu.edu.cn,邮件主题为:2014年职称评审,附件名为:学院+姓名。

  2.资格初审和材料核对
  学院对照评聘条例、评聘办法对申报者进行评聘资格审核;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与原件核对无误的,请在复印件上盖学院公章确认。

  3.学院评审和排序推荐
  学院组建考核推荐组,根据考核评审结果和学校当年分配的推荐名额,向学校排序推荐。
  请各学院(部门)于11月12日16:00前完成推荐排序、材料上报工作,以免影响全校评审进度。

  4.代表作送审
  学校对各学院(部门)的推荐上报人选的代表作统一匿名送审。
  各学院(部门)的被推荐人员均须提供代表作供外审。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破格申报人员,外送3篇(部、项)代表作;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外送2篇(部、项)代表作。送审费用由申报者个人承担。

  5.申报材料的复审检测
  学校各职能部门对参评材料进行严格的审核、检测工作。

  (二)学科评议组工作
  待送审材料全部返校后,学校根据送审情况,确定进入学科评议组的人数。学校组建学科评议组,召开学科评议组会议进行评审。

  (三)学校评聘委员会工作
  组建校评聘委员会,对学科评议组评审推荐人选进行最终评审和聘任。

五、注意事项
  今年是我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改革的第一年,也是评审权下放的第一年,为确保评聘过程的有序和评聘的质量,请各学院(部门)积极动员、及时组织,在了解掌握新政策的同时,做好评审推荐工作。如有疑问,请致电人事处陈老师664158,778067。
  以上相关实施办法与评聘标准,以省市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各学院推荐上报人员的申报表电子版(由学院统一发送)请发送至邮箱:rscszk@wzu.edu.cn,邮件主题为:2014年职称评审,附件名为:学院+姓名,请尽量以学校信箱发送!
  联系人:陈老师664158,778067;
  孙老师668910,778072;
  冯老师663603,778072。

人事处
2014年11月4日

附件:
1、温州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报表(2014)
2、2014年度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名册(20141104)
3、温州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标准
4、温州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标准(简明版)
5、温州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实施办法
6、9号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实施细则(修订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