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化材学院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6年10月14日 浏览:

为配合2026年全校资产清查工作(见学校OA网),准确掌握学院资产的总值、数量、结构、使用等情况,做到资产账物相符,为资产的科学配置、处置提供基础数据,现启动2026年化材学院资产清查盘点工作。清查结果将为各部门与个人的评奖评优、年度考核、实验室考核、资产配置等提供依据。请各位老师高度重视并积极配合,共同做好资产清查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内容

本次清查对象为2026年9月30日前入库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含设备、家具)和低值耐用品。

二、具体实施过程

1.自查阶段:10月14日- 10月27日

  按照 “谁领用谁负责”的原则,核实个人名下所有资产状况,逐件盘点,以物对账,以账对物,对部分当前不使用的闲置设备,要核查基础上加强管理或进行调剂。资产领用人可在“资产与采购管理平台—首页左下角—我名下的资产”查询本人名下资产。

认真进行资产账物核实后,请根据个人资产账及核实情况填写《资产清查自查表》(附件1),在清查过程中,对有账无物的资产要查明原因,分清职责,并填写《有账无物登记表》(附件1);对有物无账的资产需要填写《有物无账登记表》(附件1)。具体操作如下:

① 账实核对。逐件盘点,以物对账,以账对物,认真仔细进行资产账物核实。无资产标签或者标签不清晰的,领用人打印资产标签,并贴好(标签打印事宜联系实验中心王祯莲)。如有资产损失,根据《温州大学仪器设备损失赔偿处理办法》办理相关手续;捐赠资产于取得当时办理入库手续,避免形成有物无账资产。

② 信息修改。根据实际变动情况,领用人需及时修改“资产平台”相关信息。“存放地”变动通过“资产平台”—“首页”左下角—“我名下的资产”—“存放地”进行变更;“领用人”变动通过“日常管理”—“同部门调拨/跨部门调拨”流程进行变更(资产调拨按照资产归属单位判定为同部门调拨或跨部门调拨。示例:①甲老师名下资产归属 A 单位,岗位变动后资产仍由 A 单位乙老师接管使用,由甲老师发起同部门调拨;②甲老师名下资产归属 A 单位,岗位变动后资产随人员调至 B 单位使用,由甲老师发起跨部门调拨)。

③ 核实配置。领用人根据《温州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家具及办公通用软件配置标准的通知(温财资〔2021〕20号)》自查名下资产。超配置标准资产均需注明实际用途,该信息将作为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的审批依据。例:0001资产领用人为A老师,但实际使用人为B老师(B老师为临聘人员,无法作为资产领用人),则A老师需在“资产平台—首页左下角—我名下的资产”—补填“使用人”姓名,并在备注里注明“临聘人员使用”。

④ 规范管理。学校仪器设备原则上在校内使用。对于确因科研合作、技术开发、实训基地等需要,学校仪器设备在校外合作单位(如校地共建研究院)存放使用的设备,需根据《温州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相关规定办理校外存放手续;海关监管年限(进口三年)内的减免税仪器设备,使用单位应在核准的校内及校地研究院地点使用,不得随意变更使用地点,请各单位保管好相关档案,协同国资处做好相关监管工作,包括提交减免税进口货物使用状况报告、接受海关现场稽查等。

2.抽查阶段:

10月28日- 10月30日, 学院进行资产状况抽查,重点抽查超年限使用设备、跨单位人员变动和退休、离岗休养、调离、其他变动人员个人名下资产。

3.总结反馈阶段:

10月31日,资产管理员撰写资产清查报告,并对存在的盘亏资产、盘盈资产集中分类梳理并进行必要说明。

4.学校专项检查:11月份。具体安排将于11月初在资产管理群告知。检查重点:超年限使用设备现状。

另:单台30 万元以上大型仪器设备、实验室安全设备(如气瓶、灭菌锅等),将根据实验室安全管理要求另行安排检查时间,相关安排在实验室管理群告知。

请各位老师于2026年10月27日前上交《资产清查自查表》、《有账无物登记表》、《有物无帐登记表》,电子版发送到zlwang@wzu.edu.cn。邮件标题名为:老师姓名+资产清查,电子版文件名为:1.老师姓名 +固定资产自查表 2.老师姓名+低值品自查表 。签字后的纸质版上交到11C301实验中心办公室,联系人王祯莲,手机短号657925。

 附件1:《资产清查自查表》、《有账无物登记表》、《有物无账登记表》.xls 附件2:资产查询、调拨操作流程ppt.ppt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