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材学院关于2022年硕士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结题申报工作的通知(第二批)

添加时间:2022年11月01日 浏览:

各位研究生:

为了规范温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管理,根据《温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决定对研究期限已满的硕士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开展结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申报对象

研究期限已满的硕士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见附件1、2)

二、结题要求

硕士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申报结题,研究成果应至少达到以下1项:

1.以温州大学为第一单位、理工类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在学校认可的2A级及以上期刊上发表1篇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论文;人文社科类(含课程教学论与学科教学)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在学校认可的2B级及以上期刊发表1篇或2篇三级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论文。

2.以第一完成人(或团体前三)在省部级及以上学科竞赛等其他科学研究和科技创新活动中取得三等奖(含)及以上奖励。

3.以第一完成人获准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

4.以第一完成人完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并被地市级及以上政府采纳。

5.其他同等质量的科研成果。

三、结题材料申报流程及方式

1.材料申报:硕士创新基金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完成结题报告书和研究成果等结题申报材料后向所在学院申报。结题报告书纸质版材料需经导师签字同意,电子版材料以“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命名。

1)可以按期结题的项目,提交纸质版结题报告书(附件3)1式2份、成果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无法按期结题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需写出书面说明并制定延期方案(见附件4)。项目负责人为2023届毕业生的创新基金项目不可申请延期结题,未完成研究任务的项目,将予以撤题处理。

3)如要求变更与终止项目研究的,需提交书面报告说明理由,报学校批准。

2.材料初审:各培养学院按照结题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核对结题材料是否与原件一致。如一致则在申报结题的复印材料上盖章确认,并在结题报告书学院意见栏备注“结题材料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复印件需确认盖章后提交,原件归还项目负责人,无需提交至学校)。初审完成的结题申报材料,电子版材料以“创新基金结题+XX学院”命名压缩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513495953@qq.com,纸质材料交至化材楼11B223学工办叶老师处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7日(星期)前

3.结题评审:学校对硕士创新基金项目结题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并组织专家进行项目结题评审。评审结果在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可以结题的项目将发放结题证书;无法结题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需写出书面说明并制定延期方案(见附件4)提交至研工科备案。逾期不提交结题材料的项目,视为“未结题”并做发文撤项处理。

4.自筹经费项目由所在培养学院自行组织结题评审。
附件:

    附件1:温州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立项名单.xlsx

    附件2:温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创新基金(2020年立项)项目延期名单(1).xlsx

    附件3:温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结题报告书.docx

    附件4:温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延期申请表.doc

 

温州大学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2022年11月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