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各班级、各位同学:
根据《温州大学学生综合评价办法(试行)》(温大行政发〔2022〕59号)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在前期面向全院师生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学院对《温州大学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学生综合评价办法》(行政〔2024〕1号)进行了修订,形成《温州大学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学生综合评价办法(2025年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已再次面向全院师生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修改意见或建议。后续将按程序提请学院党委会研究把关,并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决定,最终由学院行政发文。现将《温州大学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学生综合评价办法(2025年修订)》予以公示。
《温州大学化学与材料工程学生综合评价办法(2025年修订)》.docx
公示时间: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4月25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反映。
纪检委员徐老师 联系方式:677128
学工办林老师 联系方式:86689303
温州大学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