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爱心校友资助云南籍学生资助对象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6年03月17日 浏览:

各班级各位同学

为扎实推进精准资助工作,传递校友爱心,助力学生资助对象顺利完成学业,我校爱心校友自愿捐赠人民币20000元,专项用于资助云南籍学生资助对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名额及标准

本次资助全校共设4个名额,资助金额5000元/人,资助金一次性发放至受助学生个人账户,用于补贴学生在校学习生活开支,我院推荐名额为1个推荐人选需上报学工部参与全校评选,最终资助资格以评选结果为准)。

二、资助对象及条件

本次资助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严格按照精准资助要求筛选,确保资助资源落到实处:

1.学生户籍与家庭住址均为云南省,且信息真实可查;

2.2025级全日制本科生,且已通过学校2025-2026学年学生资助对象认定;

3.学习态度端正、努力上进,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无挂科记录,无不良学习风气及违纪行为;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生活俭朴,无奢侈消费行为,未出现不符合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的相关情形;

5.毕业后若经济条件允许,愿意传承爱心,助力我校其他在校困难学生。

三、申报程序

1.符合以上条件的学生,请于3月19日(本周四)中午12点前,填写《爱心校友资助云南籍学生资助对象推荐名单》(附件1),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949571127@qq.com,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班级+姓名+爱心校友资助”。请确保申请材料齐全并按时提交,逾期或不全均视为放弃申请,不予受理。

2.学院对符合条件学生材料进行审核,并推荐1名学生上报学工部届时学工部将审核材料,在全校中选择4名学生予以资助。

如有疑问,可联系学工办林丽丽老师,86689303。

 附件1:化材学院+爱心校友资助云南籍学生资助对象推荐名单.xlsx

化材学院学工办

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