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各位同学:
为了表彰我校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应届毕业生,经研究决定,在2026届毕业生中开展“温州大学谷超豪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院2026届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依据及评选条件
1.必须每学年均获一等或二等奖学金;
2.必须获得过校级以上各种荣誉称号(如优秀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
3.同等条件下,政治上、学术上、科技创新等有突出表现者优先。
三、评选名额及金额
全校每年评选10名(其中本专科生名额8人,研究生名额2人),各奖励5000元。
四、评选时间及程序
1.学生本人参照评选条件,如实填写汇总表(附件2),于4月9日上午9点前,在学工系统上传附件2:温州大学谷超豪奖学金候选人代表性荣誉(具体上传步骤详见附件1),并同步将电子版附件2和相关电子支撑材料(根据汇总表中的顺序整理好,其中照片根据所撰写的荣誉、科研信息重命名,未提供相应支撑材料或遗漏均按照无该奖项处理)发送至3949571127@qq.com,邮箱主题和压缩包命名为:班级+姓名+谷超豪奖学金。请确保申请材料齐全并按时提交,逾期或不全均视为放弃申请,不予受理。
2.学院根据上报情况进行联评,最终择优推荐1名参加学校联评。
3.学校召开联评会议(学生工作委员会),确定初选名单,并予以公示;
4.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并发文;
5.对获奖者给予表彰奖励,颁发荣誉证书,并发放奖金。
五、其它说明
谷超豪奖学金获得者若违反校纪校规或不能正常毕业,取消荣誉称号,追回奖金。
如有疑问可咨询林老师,11B223办公室;联系方式86689303。
附件1:谷超豪奖学金线上申请流程(学生申请+学院审批).pdf
附件2:温州大学谷超豪奖学金候选人代表性荣誉.xlsx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学工办
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