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各位同学:
根据《温州大学学生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文件精神,为落实“校级总纲+一院一策”,全面考察我校本专科生的德智体美劳,实现综合评价的过程性,现将本科生2025-2026学年综合评价赋分申请通知如下:
一、申请流程
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学工系统(新)—服务大厅—综合评价—赋分申请
二、申请依据
《温州大学学生综合评价办法(试行)》《温州大学化学与材料工程学生综合评价办法(2025年修订)》(若《温州大学学生综合评价办法(试行)》有变更,将以学校综合评价办法为准)
三、申请对象
我院2023、2024、2025级全体本科生
四、时间安排
1.即日起至2026年5月3日,全体本科生在综合评价平台完成2025-2026学年的综合评价赋分申请。个人申请后,请务必关注审批结果,核对获得的各项分值是否正确,有不对的第一时间反馈给班级学委。请确保申请材料齐全并按时提交申请,逾期或不全均视为放弃申请,不予受理!!!
温馨提示:2026年5月3日后获得的奖项、荣誉、科研等,后续学院将会再次发布综测赋分申请通知,请务必关注班级群、年级群相关通知。
(1)申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附件7:综合评价赋分申请注意事项(申请学生必看!!!)
(2)所有奖状类证明材料,必须加盖公章,无公章的奖状一律不通过!!!
(3)所有证明材料的时间需在2025.9.1-2026.8.31之间,先前学年申请过的奖项不可重复申请。
(4)以下各项无需个人申请,由学院后台统一导入加分:课程考勤、院/校优良学风班、院/校团日活动评比、班级风采大赛、优秀班级心理班会、学院美育活动加分、经学院评选的院/校优秀学生干部、积极分子、优秀共青团干部、共青团员,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入库、校运会方阵通报表扬、优秀中心评比、英语四六级加分、学院统一组织的各类专业技能竞赛(参加分)、主持/参与科研项目结题、阳光打卡、参加体育类相关院队训练以及代表学院参加各类体育竞赛(参加分)、团学、班干部、寝室长、党员服务中心、学生党支部支委及代理支委、院自管会任职加分。
温馨提示:学院集体导入的项目,仅限在学院组织、评选、公示的名单,如果不经过学院的,是自己在其他学院或者部门获奖的,比如在校其他部门、社团评选的积极分子、优秀学生干部、共青团员等,需自行申请,请务必及时关注自己的各项加分,后续学校也会开通学生查看各项集体导入明细。
2. 即日起至5月10日,班级完成综合评价赋分初审工作。各班由学委牵头(目前已开通学委班级综合评价审核权限),班长、团支书等班委对审核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审核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班主任、辅导员提醒学委根据要求认真审核,督促班长、团支书等班委共同完成本班级综合评价审核工作,确保综合评价审核公平、公正、公开。学委若发现申请学生奖项信息不符或存在遗漏情况,请及时将赋分申请退回并联系班级同学及时处理。
温馨提示:只有班级审核通过,才会到学院审核环节,班级审核未通过,学院是看不到大家的申请,此种情况将视为未进行申请,后续不予受理,申请后务必提醒班级学委审核,如被驳回,请第一时间修改再重新提交,如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申请,将视为放弃申请,后续不予受理。
3.即日起至5月20日,学院完成综合评价赋分复审工作。由学院学生会·学业发展部负责审核奖状、加分内容、分值是否有误,并及时向班级学委反馈。
4.下学期开学一周后,教务处提供全部学生的学业成绩,综合评价平台将根据“德智体美劳”的指标和权重,形成学生综合评价成绩及排名,用于2025-2026学年奖学金和三好学生评选等。
五、其他说明
1.综合评价赋分申请相关材料见附件压缩包,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评审委员会认定。
2.联系人:学工办11B223林丽丽老师;联系方式:86689303。
综合评价赋分申请相关材料20260424.zip
温州大学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学工办
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