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材学院关于2026-2027学年研究生资助认定学生认定结果的公示

添加时间:2026年09月17日 浏览:

各位同学: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浙江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等八部门联合印发《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的通知(浙教财〔2020〕15号)精神、《温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文件精神,经过学生个人申请、导师参与、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现将学院认定结果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6年9月17日—2026年9月23日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

院纪委委员杨老师,联系电话:0577-86689360

学工办杨老师,联系电话:0577-8668930

温州大学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2026年9月17日


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化材学院高校研究生资助认定.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