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同学:
根据温州大学第十五届东海潮“大学生科技创新之星”评选工作相关要求,经学生自主申报、学院初审、专家会评,遵循统筹兼顾、均衡分布的评选原则,确定拟推荐23化学(博)周志明同学进入学校参加复评,现将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自2026年10月13日起至2026年10月15日止。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反馈。
院纪委委员杨老师,联系电话:0577-86689360;
学工办李老师,联系电话:0577-8668930。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