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7年度省、市科技进步奖及科技成果登记的补充通知

添加时间:2007年04月16日 浏览:

关于申报2007年度省、市科技进步奖
及科技成果登记的补充通知

2007年度浙江省及温州市科技进步奖申报工作正在进行,现将有关注意事项再次补充说明如下:

1)根据省科技厅相关政策,今年报奖的项目只要进行成果登记就可以申报,不再需要鉴定(评审)。请还没有进行成果登记的老师联系科研处贾淑萍(电话86596017 或660706)抓紧时间进行。

2)由于今年是第一次使用《浙江省科技奖励项目推荐系统》进行申报,该系统正在不断完善中,请老师们随时点击该系统的“在线升级”更新版本,请6号以前下载该系统的老师们点击系统的“在线升级”更新系统(数据不会丢失),否则,数据录入有问题。

3)推荐基础类研究项目,其相关论著必须公开发表1年以上(即2006年4月底前),主要论著需同时注明被引用情况(含他引、自引、正面引用的具体情况)

4)申报书正文中不能包含完成人的信息(如姓名、单位。基本情况等),否则将取消资格。附件材料要附上成果登记证书。

5)需填写承诺书,要求所有项目完成人在上面签字

书面材料务必在4月18日前交行政楼科研处705B,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人 贾淑萍
 
电话86596017 或66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