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2号)和教育部相关规定以及温州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教育部、浙江省各项要求,遵循“ 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的原则,树立“ 质量第一” 的意识和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规范管理,积极稳妥做好我院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招生复试录取(应急响应)领导小组、思想政治素质考核小组、专业复试考核小组和网络技术指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的招生、复试和资格审查工作。
1.学院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应急响应)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院长、党委书记、分管副院长、硕士点负责人、纪委书记、学科带头人等组成。院长任组长,学院党委书记、分管副院长任副组长,具体指导本学院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2.根据要求,成立由学院书记、副书记和辅导员组成的思政考核小组,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
3.学院分招生专业成立“专业复试小组”,由5-7名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的高级职称或相当人员组成,确定组长、副组长各1名,另配1-2名秘书。凡有近亲属参加当年复试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复试公平公正的教师和工作人员,不能作为该年的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人员。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负责确定专业课考核、考生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考核、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人员在复试中要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认真做好复试记录(特别是面试现场的录音、录像和书面记录),复试小组成员必须现场独立评分,提高复试的公平性和有效性,保证复试质量。
三、复试原则
(一)分数线要求
我院复试分数线(包括一志愿和调剂考生)不得低于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A类复试分数线)。
(二)调剂原则
1.调剂考生须符合我校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一志愿的国家A类复试分数线;
2.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调剂要求以研招网系统设置为准。
3.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4.调剂专业要求
招生专业 | 调剂专业要求 | 统考科目要求 | 其他说明 |
070300化学 | 07理学 | 统考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 | 优先考虑具有相同或相关专业背景的考生。 |
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 | 0703化学、0802机械工程、0803光学工程、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0806冶金工程、0809电子科学与技术、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7化学工程与技术、0821纺织科学与工程、0822轻工技术与工程、0828农业工程、0830环境科学与工程、0831生物医学工程、0832食品科学与工程、0836生物工程、0837安全科学与工程、0854电子信息、0855机械、0856材料与化工、0857资源与环境、0860生物与医药、1406纳米科学与工程 | 统考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或204英语(二) | 优先考虑具有相同或相关专业背景的考生。 |
低碳能源化学与工程(交叉学科) | 0703J1:07理学 0805J1:0703化学、0802机械工程、0803光学工程、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0806冶金工程、0809电子科学与技术、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7化学工程与技术、0821纺织科学与工程、0822轻工技术与工程、0828农业工程、0830环境科学与工程、0831生物医学工程、0832食品科学与工程、0836生物工程、0837安全科学与工程、0854电子信息、0855机械、0856材料与化工、0857资源与环境、0860生物与医药、1406纳米科学与工程 0802J1:08工学 0808J1:0804仪器科学与技术、0807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8电气工程、0809电子科学与技术、0810信息与通信工程、0811控制科学与工程、0854电子信息、0873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0858能源动力、0802机械工程 | 0703J1:统考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 0805J1:统考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或204英语(二) 0802J1:初试统考科目为: 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01数学(一) 0808J1:统考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01数学(一);专业课二须包含以下字样:电路、电子、控制、电力、信号、半导体、微电子、信息、电磁、通信、自动化 | 优先考虑具有相同或相关专业背景的考生。 |
085600材料与化工 | 0703化学、0802机械工程、0803光学工程、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0806冶金工程、0809电子科学与技术、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7化学工程与技术、0821纺织科学与工程、0822轻工技术与工程、0828农业工程、0830环境科学与工程、0831生物医学工程、0832食品科学与工程、0836生物工程、0837安全科学与工程、0854电子信息、0855机械、0856材料与化工、0857资源与环境、0860生物与医药、1406纳米科学与工程 | 统考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或204英语(二) | 优先考虑具有相同或相关专业背景的考生。 |
085700资源与环境 | 08工学 | 统考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或204英语(二) | 优先考虑具有相同或相关专业背景的考生。 |
045106学科教学(化学) | 04教育学 | 统考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204英语(二)、333教育综合 | 优先考虑化学专业、科学教育等相关专业 |
045117科学与技术教育 | 04教育学 | 统考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204英语(二)、333教育综合 | 优先考虑化学专业、科学教育等相关专业 |
(三)调剂工作程序
1.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的“调剂系统”向我校提交调剂申请。
2.学院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站筛选本学院调剂考生情况,确定复试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批后,通知考生复试。
3.学院将复试合格同意拟录取的名单及时报研究生院,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再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给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信息。
4.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待录取。
四、复试比例
结合招生计划和生源等情况,实行差额复试,一志愿上线人数充足的专业、领域或方向,按照复试比例不低于1:1.2;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的专业领域或方向,先进行一志愿复试,一志愿录取不足时,再进行调剂,调剂复试比例不低于1:1.2。
五、复试内容和成绩计算办法
(一)复试方式与内容
序号 | 专业 | 形式 |
1 | 低碳能源化学与工程(0808J1) | 线下复试 |
2 | 学科教学(化学) |
3 | 科学与技术教育 |
4 | 化学 | 线上复试(网络远程复试内容) |
5 | 低碳能源化学与工程(0703J1、0805J1、0802J1) |
6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7 | 材料与化工 |
8 | 资源与环境 |
2、复试内容
线下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课 笔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线上复试(网络远程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课考核、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线下复试: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课考试成绩占30%, 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和综合素质与能力(比例由各专业自行规定)面试成绩占60% ,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占10%。
(1)专业课考核:内容以《温州大学2026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专业课成绩按30%计入复试成绩。
(2)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环节,采取以考官提问、考生回答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的基本技能、综合运用能力、创新能力等,并结合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情况的全面考查。按优(95分)、良(85分)、中(75分)、及格(65分)、不及格(35分)五级评分制计分。复试小组成员对每个复试考生当场独立打出成绩,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他成绩平均后作为该考生的复试成绩(百分制),占总成绩的60%。学院对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考核成绩记为不及格的考生,应写出详尽评语。
(3)外语听力及口语的测试环节,采取考官提问、考生回答的方式进行。对每位考生进行听力及口语测试,当场给出测试成绩。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满分10分,外语考官打分之后,直接计入复试成绩中。
(4)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具体由学院各专业复试小组把握。面试过程中,由秘书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书面记录,记录表需由全体小组成员签字,并妥存备查。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要全程录音录像。
线上复试(网络远程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考核、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以上内容均纳入面试中进行。具体程序和要求如下:
(1)专业课考核环节,主要考核考生对专业基础理论、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以考生口头简答的形式进行测试。满分30分,直接计入复试成绩中。
(2)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环节,采取以考官提问、考生回答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的基本技能、综合运用能力、创新能力等,并结合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情况的全面考查。按优(95分)、良(85分)、中(75分)、及格(65分)、不及格(35分)五级评分制计分。复试小组成员对每个复试考生当场独立打出成绩,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他成绩平均后作为该考生的复试成绩(百分制),占总成绩的60%。学院对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考核成绩记为不及格的考生,应写出详尽评语。
(4)外语听力及口语的测试环节,采取考官提问、考生回答的方式进行。对每位考生进行听力及口语测试,当场给出测试成绩。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满分10分,外语考官打分之后,直接计入复试成绩中。
(5)每位考生远程面试时间20分钟左右,具体由学院各专业复试小组把握。面试过程中,由秘书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书面记录,记录表需由全体小组成员签字,并妥存备查。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要全程录音录像。
(6)同等学力须进行加试两门科目,每门科目总分100分,成绩不计入复试总分。每门考试时间3小时,开考后1小时方可交卷。方式为线上开卷笔试,只允许参考纸质材料。
(7)紧急情况处置:远程面试过程中如因网络原因断线,或其他客观原因导致无法持续进行面试的,将由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处理办法。复试期间,紧急联系电话为:0577-86689300,手机号18157743614。
线上复试网络要求。请考生提前准备好网络复试所需的各种软硬件设备,复试前按学院要求配合完成测试,以保证复试正常进行。如有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参加复试或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请提前联系招生学院。无故失联的考生,视为放弃本次复试考核。具体要求如下:
(1)请考生提前准备好网络复试所需的硬件设备请提前预备双机:1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须配摄像头、麦克风功能),1部手机或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或pad等平板设备(需带有摄像头功能)。下载钉钉(Ding Talk)及腾讯会议客户端,做好系统准备工作。学院在复试前安排专人对考生参加远程复试工作进行指导,向考生详细介绍有关软件平台使用办法、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签订《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2)网络能满足复试要求,需保障有线宽带网、WIFI、5G网络等至少两种网络条件。
(3)独立、无干扰的复试房间,光线适宜,安静,不逆光。可视范围内不能有任何复试相关资料,不得有其他人在场。
(4)复试过程中考生确保全程音频视频开启,考生本人正对设备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面部、上半身及双手在画面中清晰可见。不得戴帽子、墨镜、口罩等,以保证身份确认及复试全程实时监控。
(5)复试过程不得戴耳机,不得用头发或其他饰品遮挡耳部。
(6)复试过程中不得使用美颜及滤镜,本人全程出镜,不得中途离开座位,无关人员不得在考试区域内出现,否则视为违纪。
(7)复试过程中如发生设备或网络故障,不要慌张,应立刻与招生学院保持联系沟通,服从安排。
(8)可自备黑色签字笔和空白A4纸若干。
(9)谨防诈骗:我校研究生复试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也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有关招生录取方面的事宜,所有涉及金钱的事项,考生务必保持警惕。
3、成绩的计算办法
(1)复试成绩总分100分,其中专业知识考核占30%,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占60%,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占10%。
(2)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六、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1.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志愿考生分别进行复试,按专业、领域或方向总成绩进行排名,一志愿和调剂志愿考生分列排序。考生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总分数相同时,复试成绩高者排名优先;若再相同,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分数高者排名优先;若再相同,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高者排名优先。若因招生计划追加或拟录取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录取,补录取考生如已接受其他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不予录取。
2.学院思政考核小组在复试的同时,多方、多种形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复议,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最后确定的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并经学校批准后,上报浙江省考试院、教育部审批。
(二)不予录取情况
有下列几种情况中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录取资格无效:
1.报考条件资格审查不合格;
2.复试不合格者(低于60分);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不及格(低于60分);
4.体检不合格;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6.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七、信息公开与咨询方式
(一)信息公开网址
http://chem.wzu.edu.cn/zsjy/yjszs.htm
(二)咨询方式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0577-86689300 18157743614
E-mail:hxxy@wzu.edu.cn
八、时间安排
1.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安排在4月1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调剂复试:4月8号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如有同等学力考生,须进行加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如招生名额未满后续调剂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九、复试科目
专业 | 复试科目 | 参考书目 | 加试科目 |
化学(070300) | 化学实验技术Ⅰ | 1、《物理化学组合实验》王舜主编,科学出版社,2011年; 2、《有机化学实验》(第三版),谷亨杰、刘妙昌、丁金昌 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7年。 | 同等学力加试: ①化学实验技术Ⅱ ②化学信息学 |
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00) | 材料科学基础与表征技术 | 1、《材料科学与工程基础》,第三版,赵长生、顾宜主编,化学工业出版社,2020年; 2、《材料剖析技术》,周永强主编,清华大学出版社,2014年。 |
材料与化工(085600) | 材料概论 | 1、《材料科学与工程基础》(第三版),赵长生、顾宜主编,化学工业出版社,2020年。 2、《高分子化学》(第五版),潘祖仁,化学工业出版社,2014年; 3、《高分子物理》(第三版),何曼君,复旦大学出版社,2012年。 |
资源与环境 (085700) 环境工程(环境新材料及应用技术和清洁能源材料) | 化学实验技术Ⅲ | 《化学基本操作技术实验》,化学实验教材编写组编,化学工业出版社,2014.11 | ①化学实验技术Ⅱ ②化学信息学 |
学科教学(化学)(045106) | 化学教学论 | 《化学课程与教学论》,陈迪妹编著,科学出版社,2013年 |
科学与技术教育(045117) | 化学教学论 | 《化学课程与教学论》,陈迪妹编著,科学出版社,2013年 |
低碳能源化学与工程 | 0703J1 能源化学 | 化学实验技术Ⅰ | 1、《物理化学组合实验》王舜主编,科学出版社,2011年 2、《有机化学实验》(第三版),谷亨杰、刘妙昌、丁金昌 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7年; |
0805J1 能源材料 | 材料科学基础与表征技术 | 1、《材料科学与工程基础》,第三版,赵长生、顾宜主编,化学工业出版社,2020年; 2、《材料剖析技术》,周永强主编,清华大学出版社,2014年。 |
0808J1 能源系统管理 | 电子技术基础 | 电子技术基础: 1、《模拟电子技术基础》(第2版),胡宴如、耿苏燕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 2、《数字电子技术基础》(第6版),阎石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6年。 |
0802J1 能源装备 | 机械制造技术基础 | 机械制造技术基础: 1、《机械制造技术基础(第2版)》.于骏一、邹青主编.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9。 |
十、其他说明
1、资格审查:复试前对考生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应届生)、学历学籍校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参加我院复试的考生需按照《温州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相关工作提示》中的规定提供材料,并合成为一个PDF文件,在复试前发至学院招生邮箱(hxxy@wzu.edu.cn)或按学院指定方式进行提交。对考生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诚信考试:考生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可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等,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4、依照教育部文件规定,如有必要,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对需进一步考查的考生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由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再次复试。
5、体检:体检根据教育部规定安排在拟录取后。拟录取考生向学院递交在当地二甲及以上公立医院所做的体检证明材料(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半年内有效)。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待新生入学后学校统一安排进行入校体检。经学校体检不合格者,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一、本方案未尽事宜或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的,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温州大学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202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