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2年10月09日 浏览:

各研究生、本科生团支部:

共青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的一项光荣任务,是党建带动团建的具体体现,也是团组织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深入贯彻党建带动团建的思想,积极认真为党组织输送更多优秀共青团员,将“推优”工作做到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青主义青年团章程》、《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推优”工作程序,现将学院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的条件

推荐对象要求是政治立场坚定,学习勤奋,工作积极,表现突出,志愿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优秀团员。推荐的重点是我院大学生中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且能起良好带头作用的2021级、2020级本科生共青团员和2022级、2021级研究生共青团员2019级本科生及2020级研究生原则上不再组织推优,采取自愿原则。

(一)推荐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已经递交入党申请书满6个月且团龄满1年的共青团员

2.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教学区和公寓区无违纪、违规记录,无违纪处分;

3.刻苦学习,上学期无挂科现象,上学期智育成绩或综测成绩在班级前60%或者相较于前一学期提升15%

4.按期交纳团费,按期注册团员证,认真履行团员的义务,认真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

5.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集体荣誉感,踊跃参加学校、学院、班团组织的各项工作或活动,工作认真,表现突出。积极参加志愿服务;

6.团结同学,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在同学中能起良好带头作用;

(二)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原则上可优先推荐:

1.符合上述所列条件且曾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荣誉称号,或在国际、国家、省级重要赛事或重要评选表彰中取得重大荣誉者可优先考虑;

2.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者,特别是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优秀者;

3.学院团委、各学生党支部可提名对社会、学校、学院做出其他特别贡献或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同学,经学院党委审核确认后作为推荐候选人参与推荐,指标名额单列。

4.在“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中表现优秀者。

(三)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原则上不作为推荐对象:

1.对马克思主义缺乏信仰、不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

2.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立场不坚定、态度不坚决的;

3.传播不正当或负能量言论的;

4.不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

5.长期不参加团组织活动、不参加青年大学习、不参加学习强国学习、不执行团组织分配工作的

二、推选名额

团支部推优工作可以体现专业和年级的差异性,确保质量,成熟一个,推荐一个。名额分配力求团组织推荐与党组织发展工作协调起来,确保年度推荐入党积极分子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年度计划发展党员数量的1.5倍。大一团支部“推优” 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团支部团员人数的20%。大二团支部团推优不超过18%,大三团支部团推优不超过15%。化学创新班可以在此基础上额外增加10%的名额。院级团学组织“推优入党”可单独设置部分名额,但需经班级团支部进行推优入党流程,赞成票超过总人数的50%方可予以认定。

三、推选时间和具体程序

1.推荐时间:10月8日—10月20日

2.推荐程序:

(一)班团推优

1.由团支部书记及班级带班党员(或驻班“团支部第一书记”)配合,组织召开入党积极分子推优评选会议(会议人数班级人数3/4以上有效),会议现场要悬挂统一的团旗作为背景

2.团支书进行推优说明,介绍班会主题和推优条件、推优流程,符合推优条件的团员(入党申请人)候选人从入学以来政治思想、学习情况、社会工作、志愿服务、道德品行、执行纪律等方面表现进行上台演讲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并客观的剖析自身存在的优缺点。

3.公开唱票计票监票(由团支书、带班党员协调);

4.当场公布票数结果;

5.会场拍照记录,上报所属学生党支部。

基本要求:各团支部严格对照条件推荐,认真落实,按时完成;各班团支部必须召开团员大会,尽可能邀请班主任、辅导员、学生党支部书记(带班党员)参议。【做好会议记录工作】

各团支部以及各学生组织要高度重视此次推选,严格依据有关细则执行,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拉票贿选等行为的,取消其推选入党积极分子资格。

(二)支部审核

召开支委会或支部党员大会,对本次推优人选进行充分讨论,研究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名单。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间以支委会会议时间为准。

四、相关工作说明

1.当选者:按要求填写附件1《温州大学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审批表》纸质版(双面打印,手写)和电子版,电子版统一命名为班级+名字,并交给团支书。

2.团支书:按要求填写附件1中的团支部推优意见和附件2《温州大学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并于2022年10月21日前将附件1和相关表格(即附件1、附件2以及会议记录一式一份)电子版交到对接带班党员处。

3.带班党员:对纸质版材料整理核查,于10月22日前将提交党支部书记,支部书记将发展对象审批表交学院学生科盖章。

4.学生党支部:召开支委会或支部党员大会,对本次推优人选进行充分讨论,研究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填写附件2《温州大学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报学院党委备案。附件3请于10月25日之前发送给党员服务中心王越同学电子邮箱954482624@qq.com。

(以上纸质版材料报送同步报送)

附件:

    20221009学院团推优通知和文件.zip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党委

2022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