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各位同学:
根据《温州大学学生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文件精神,为落实“校级总纲+一院一策”,全面考察我校本专科生的德智体美劳,实现综合评价的过程性,现将本科生综合评价赋分申请通知如下:
一、申请流程
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学工系统(新)—服务大厅—综合评价—赋分申请
二、申请依据
《温州大学学生综合评价办法(试行)》《温州大学化学与材料工程学生综合评价办法(2025年修订)》
三、申请对象
我院2022、2023、2024级全体本科生
四、时间安排
1.即日起至2025年7月15日,全体本科生在综合评价平台完成2024-2025学年的综合评价赋分申请。个人申请后,请务必关注审批结果,核对获得的各项分值是否正确,有不对的第一时间反馈给班级学委。请确保申请材料齐全并按时提交申请,逾期或不全均视为放弃申请,不予受理!!!
(1)申请前请仔细阅读附件7:综合评价赋分申请注意事项(申请学生必看!!!)
(2)所有奖状类证明材料,必须加盖公章,无公章的奖状一律不通过!!!
(3)所有证明材料的时间需在2024.9.1-2025.8.31之间,先前学年申请过的奖项不可重复申请。
(4)以下各项无需个人申请,由学院后台统一导入加分:课程考勤、院/校优良学风班、院/校团日活动评比、班级风采大赛、美育活动、各类专业技能竞赛(参加分)、主持/参与科研项目结题、阳光打卡、参加体育类相关院队训练以及代表学院参加各类体育竞赛(参加分)。
2.即日起至7月22日,班级完成综合评价赋分初审工作。各班由学委牵头(目前已开通学委班级综合评价审核权限,后期学院将开展综合评价审核培训会),班长、团支书等班委对审核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审核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班主任、辅导员提醒学委根据要求认真审核,督促班长、团支书等班委共同完成本班级综合评价审核工作,确保综合评价审核公平、公正、公开。学委若发现申请学生奖项信息不符或存在遗漏情况,请及时将赋分申请退回并联系班级同学及时处理。
3.即日起至7月30日,学院完成综合评价赋分复审工作。由学院学生会·学业发展部负责审核奖状、加分内容、分值是否有误,并及时向班级学委反馈。
4.下学期开学一周后,教务处提供全部学生的学业成绩,综合评价平台将根据“德智体美劳”的指标和权重,形成学生综合评价成绩及排名,用于2024-2025学年奖学金和三好学生评选等。
五、其他说明
1.综合评价赋分申请相关材料见附件压缩包,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评审委员会认定。
2.联系人:学工办11B223林丽丽老师;联系方式:86689303。
综合评价赋分申请相关材料20250702.zip
温州大学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