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 (新苗人才计划)2024年度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5年07月02日 浏览:

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团浙联〔2010〕13 号)要求, 现将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24年度项目中期检查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度项目中期检查

(一)检查范围

1.2024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

2.2023年度延期结题的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未完成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

3.2022年延期结题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

(二)检查内容

1.项目实施情况;

2.项目阶段性成果(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知识产权情况等);

(三)有关事项

本次中期检查结果为通过、整改和终止。

二、相关事宜

1.中期检查记录表(附件1)请以“新苗+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中期检查记录表”命名,请在相应位置插入指导教师电子签,调整好格式与大小,表格整体需美观、协调。

2.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2)请以“新苗中期检查表”命名

注:①汇总表中第3行标红加粗的(现有数/结题时预计成果数,斜杆前为目前成果数量,斜杆后为预计成果数量,主要体现项目整体的进展情况)

如个别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信息有所调整的,汇总表和记录表暂以立项时信息为准,其余所空内容均需按要求填写完全,本次中期检查不需更改任何信息,2025年末提交结题申请时再同时提交调整申请。

3.请各项目负责人于8月8号20:00前将记录表(附件1)、汇总表(附件2)打包压缩,并以“新苗中期检查+项目编号”的格式命名发送至邮箱xskjcx@126.com

三、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联系:王梓安(QQ:2470224996)

【化材学院学生会 科研竞赛部】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