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各位同学:
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国家奖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费减免等评审工作的通知》以及《温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等文件精神,现就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在校的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即附件1:化材学院2025-2026学年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名单)。
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二)其他条件
申请国家助学金的,要求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同一学年内,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
温馨提示:原则上已获爱心温州慈善助学金/青山慈善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大额助学金,仅能申请国家助学金二档。内附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
三、奖励额度
国家助学金分为两档,一档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4900元,二档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100元(具体金额以上级文件为准)。
四、名额分配
学校下达给学院的国家助学金学金名额一档为38人,二档为133人。分配到各班级的名额需根据各班级申请人数、资助对象认定档次、困难情况等各方面因素综合考虑确定。最终认定档次由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小组综合各方面因素确定。
(特别注意:申请国家助学金一档的学生原则上需为2025-2026学年中认定为生活保障型的学生。生活保障型学生中优先考虑从家庭或社会资助项目中获得的资金无法满足学生在校期间的基本费用,主要包括城市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持证残疾学生、城市低保边缘家庭学生、低收入农户家庭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身患重大疾病的学生等特殊群体。)
五、评审流程
(一)学生申请
申请学生于11月7日中午12点前向生活委员提交附件2《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电子版)、附件3《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名单备案表》(电子版),申请人电子材料以“班级+姓名+国家助学金”文件夹命名,发给班级生活委员,生活委员汇总后以班级为单位统一发送至学院(生活委员注意附件3需以班级为单位汇总在一张表格上)。
(二)材料报送
请各班生活委员于11月7日中午12点前将班级电子材料(附件2-3)统一汇总打包发送至邮箱3089434328@qq.com,邮件主题和压缩包统一命名为:班级+国家助学金。请确保材料齐全并按时提交,逾期或不全均视为放弃申请,不予受理。
(四)学院审核
学院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小组综合各方面因素,确定推荐到学校参加国家助学金评审的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且无异议后报送到学校学生工作部复审。
(五)学校审核和奖金发放
学校收到学院推荐的申请材料后,再次进行审核,最终确定获奖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且无异议后安排发放奖励金。
六、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联系学院学工办林老师,电话86689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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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大学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学工办
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