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立项的国家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及2023年延期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5年11月05日 浏览:

各位同学: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温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学校决定对2024年立项到期及2023年延期项目的国家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4年立项到期及2023年延期项目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详见附件1)。因特殊原因需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应由项目组填写延期申请表(见附件2),指导教师和学院审核同意,报教务处备案。

二、验收安排

1.2024年立项校级(包括推荐省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由学院组织验收初评,结题验收成绩评定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优秀项目比例不超过参加验收项目总数的25%。推荐省级需在11月22日之前完成平台数据填报(http://114.220.75.43:98/Index),未完成填报的将按校级结题;(延期项目最高为合格)

2.2024年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时间初定于2025年11月26日(周三下午),由学校组织专家现场答辩评审,具体答辩时间及地点安排另行通知。同时完成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的数据填报(http://114.220.75.43:98/Index)

三、验收材料

1.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3)。

2.项目研究报告(附件4)。内容包括立项背景,意义;项目实施原理、方法、技术路线等;调研或实验现象记录、数据记录与处理、研究结论与讨论以及实物作品图片、项目实施过程图片等。国家级项目研究报告字数要求10000字以上,校级项目研究报告字数要求5000字以上。

3.项目成果一览表(附件5)及支撑材料集一册:获准授权的专利(含受理)、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含录用)、参与竞赛的获奖证书、实物作品、模型、图片、图纸、公司注册资格证、销售业绩及财务报表等能反映项目成果的材料(论文、证书提交复印件即可,统一为A4格式,装订成册)。

四、材料提交

2024年校级项目只需交电子稿,全部材料的电子文稿(附件1、2、3、4、5须打包成压缩包,并以“学院-项目编号-项目负责人”方式命名)。

国家级项目结题材料纸质材料(附件3、4)各一份,电子稿提交同校级。

所有项目资料请于11月13日前提交,电子版材料打包好发送至xskjcx@126.com邮箱,纸质版材料交至11B223红箱子处(箱子可以翻盖投递材料)

联系人:李老师(0577-86689303)。

五、其他事项在

1.校级项目模板格式请将标题中的“国家级”改为“校级”。

2.本次大创结题项目学校将发放结题证书,请务必核对好汇总附件1中相关人员信息以及排序。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2025.11.5

 附件1:2025年结题项目.xls 

 附件2:延期申请表.doc 

 附件3:项目结题报告书.doc

 附件4:项目研究报告.doc

 附件5:温州大学国家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一览表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