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温州大学生命科学研究院第八届 “生长因子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本科生)

添加时间:2026年11月04日 浏览:

各班级、各位同学:

为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树立先进典型,建立导向、激励机制,倡导尊重知识、崇尚科学的良好风尚;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全面发展。现就第八届生长因子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有关事项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校生命科学相关专业的全日制本科生。

二、名额和奖金

“生长因子奖学金”分为创新类(协同创新奖)和困难补助类(励志奖)两类。我院奖励名额或金额分配如下:

(一)创新类(协同创新奖)每年奖励 4 人(本科生和研究生拟各分配2人),奖金每人2000元。

(二)困难补助类(励志奖)奖励总额 8000元,仅针对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名额数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调整。

三、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严格遵守校纪校规;未受过任何处分(含通报批评);未有不及格课程。

(二)分项条件:

1.协同创新奖

(1)以第一作者(或指导老师为论文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发表SCI、EI、温州大学一级期刊、获专利授权等科研成果的学生;

(2)生命科学相关的国家级竞赛前8名,或省级竞赛前3名的团队成员或个人;

(3)已在2025-2026学年获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的同学,原则上不再参与此次协同创新奖申请。

说明:协同创新奖的文章需要提供图书馆的检索证明,成果获得日期为2025年8月31日-2026年9月30日。

2.励志奖

(1)热爱祖国、关心集体、思想进步、道德品质良好;

(2)遵守校纪校规,无旷课记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无吸烟、酗酒等不良生活嗜好,积极上进,寝室生活习惯良好;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节俭、学习刻苦、成绩良好者优先;

(5)孤儿、单亲家庭、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家庭由于遭受自然灾害或发生重大变故、学业成绩优秀者优先。

注意:该励志奖仅针对学院研究生,目前已由学院研究生资助辅导员杨老师发布相关评选通知。

四、报名时间及评选程序

1、报名起止时间:11月6日上午11点前;

2、申报流程:学生本人参照评选条件,如实填写申请表(附件1)、汇总表(附件2)并提供相关论文佐证材料(论文需提供封面及图书馆检索证明,无图书馆检索证明的一律不予认可,相关论文佐证材料需与汇总表填写顺序一致),电子版材料附件1和附件2以及相关论文佐证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3949571127@qq.com;邮箱主题和压缩包命名为:班级+姓名+协同创新奖;纸质版申请表(附件1)交至学工办11B223林丽丽老师处,纸质申请表一般为单面打印,如超过一页,需双面打印。材料报送的截止时间为11月6日上午11点前。请确保申请材料齐全并按时提交,逾期或不全均视为放弃申请,不予受理。

3、组织评审: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获得“生长因子奖学金”各项奖励的建议名单;

4、获奖公示:生命科学研究院根据建议名单确定“生长因子奖学金”获奖人,在征得出资人李校堃教授同意后,将入选名单在生命科学研究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天。

五、其他说明

1、“生长因子奖学金”评比办法和申请表见附件

2、“生长因子奖学金”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获奖的同学,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研究院应撤销其所得称号,追回已发奖学金,并上报学校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4、评选办法由生命科学研究院负责解释;

5、具体评审标准,由学院负责核定;

7、如有疑问可咨询林老师,联系方式86689303。

 附件.zip

温州大学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学工办

2026年1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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