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各位同学:
根据《关于开展2026年国家奖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费减免等评审工作的通知》以及《温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就2026-2027学年申请学费减免工作通知如下:
一、减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低年级(大一、大二)学生,可以申请减免学费:
(一)学生资助对象或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以及其他经济困难家庭中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等;
(二)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三)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四)获得的其他奖学金、助学金资助,还无法解决学费问题。
(五)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学费减免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其他高金额的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
二、减免标准
学费减免分为三档,一档为本学年所需缴纳学费的全部;二档为本学年所需缴纳学费的1/2;三档为本学年所需缴纳学费的1/3。
三、评审流程
(一)学生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请于11月6日下午4点前将《本科生学费减免申请表》(附件1)《 2026-2027学年温州大学学费减免初审名单汇总表》(附件2),打包发送至邮箱3376996425@qq.com,邮件主题和压缩包统一命名为:班级+姓名+学费减免;纸质申请表(附件1)打印手写签字后,报送到学工办11B223林丽丽老师处。请确保材料齐全并按时提交,逾期或不全均视为放弃申请,不予受理。
(二)学工办审核
学工办审核申请学生的资格和相关材料;
(三)学院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小组评议
学院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小组对申请学生进行评议,确定学费减免名单后报送到学校学工部复审。
(四)学校评审
学校收到学院推荐的申请材料后,进行审核、评议,具体名额酌情而定。
六、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联系学院学工办林丽丽老师,电话86689303。
附件.zip
温州大学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学工办
2026年11月04日